

监管终于对“幽灵外卖”下狠手了,还是一次性处罚7大平台。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7家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35.97亿元,并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罚款1968.74万元。
这是自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以来,面向平台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各平台具体罚款为:拼多多15.22亿元、美团7.46亿元、京东6.35亿元、淘宝闪购5.58亿元、抖音5689万元、淘宝4698万元、天猫3174万元。

数据来源:市场监管总局,派代整理
这个罚款力度,说明监管终于把“幽灵外卖”的责任,从前台的假门店、假证照、无证商家,真正追到了后台的平台审核机制、转单链路和管理责任人。
过去,很多平台总把自己摆在“技术服务方”“交易撮合方”的位置,仿佛问题只出在商家端;这一次,监管直接给行业换了一个口径,平台如果没有把门守住,如果放任灰色链路长期运转,也要一起买单。

为什么罚这么重
平台违反哪些法规
这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并不复杂,核心就三层。
第一层是《食品安全法》。其中第六十二条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还要审查其许可证;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应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对应的处罚条款是第一百三十一条,也就是说,平台没有尽到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违法制止和停服义务的,可以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被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二层是《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要求平台对申请入驻经营者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定期核验更新。第三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如果没有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要依法承担责任。
对应的第八十三条写得也很明确,平台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层,是对人的追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企业存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且属于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可以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一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不只是平台公司挨罚,连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也被同步拉上了罚单。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疑惑,法条上的区间看起来并不惊人,为什么最后能打到35.97亿元。
答案就在“罚没”两个字里。
官方公布的是罚没总额,不只是罚款,还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更关键的是,这次不是把平台的失职笼统看成“一次违法”,而是把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拆开计算,再按问题店铺数量、交易情况、违法所得分别累加。
平台不是“失手了一次”,而是长期、大规模、系统性失守,最后自然不是一个象征性金额能了结。
从已经披露的处罚细节看,这种计算逻辑很清楚。
比如京东案中,平台内共有43190家问题店铺,其中既有未上传许可证,也有冒用或使用虚假许可证的情形;淘宝闪购案中,问题食品经营者达到6329家;拼多多案中,存在资质问题的裱花蛋糕经营者达到9463家。
监管不是只盯着某一家问题店铺,而是顺着平台审核链路往下算,把平台失守按规模逐项兑现成了罚没金额。
所以,这35.97亿元不是“突然罚重了”,而是平台责任第一次被认真算账。法条早就写在那里,真正变化的是,监管不再把平台的审核失职当成流程瑕疵,而是把它认定为,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关系平台基本义务的实质性违法。

平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只把这件事理解成“平台证照审得不严”,还是看浅了。官方通报明确说明:
第一,7家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
也就是准入失守。平台没有把“谁能进来卖”这道门真正守住。许可证真假、经营范围是否匹配、地址是不是实址、网店名称和实体招牌是否一致,这些原本都属于平台最基本的准入审核事项。
可从已披露的案件细节看,问题店铺动辄以千、以万计,这说明问题已经不是个别商家钻空子,而是平台把本应作为底线的审核流程做成了形式动作。
第二,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者应知相关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
这个问题比审核失守更严重,就是对“转单”链路的放任。新华社评论直指,一些平台上的蛋糕外卖店铺借助“转单宝”等服务,把订单低价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制作,消费者全程并不知情。
用户在前台看到的是A店,真正做货的可能是B店;消费者信任的是平台展示出来的门头、评分和资质,实际履约的却可能是另一个主体。问题不只在于“谁做了这块蛋糕”,更在于平台掌握订单、接口和服务商权限,却没有把这种灰色链路拦下来。
第三,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没有全面履职。
这一层是平台内部治理失守。监管这次把罚单开到了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头上,等于是在说,平台不能只在制度文件里写“有人负责”,却在实际运行里让食品安全责任悬空。
平台过去最擅长的是流量分发、履约提速、招商扩品,但食品安全需要的是另一套能力,是真实核验、动态复核、异常识别和持续巡检。增长系统跑得飞快,合规系统却没跟上,幽灵外卖就会在这条裂缝里长出来。

国家监管此前已多次处罚
把时间线往前拉,这次并不是监管第一次盯上“幽灵外卖”和平台失责,只是第一次把头部平台集中、系统地打疼。
最典型的前案,是2024年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美团和饿了么的查处。
2024年8月媒体曝光“幽灵外卖”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两个平台立案调查。经查,美团未严格审查商户证照,还在13家商户未上传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审核通过;饿了么则未发现相关经营者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最终,2024年12月,两家平台分别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万元。
这个案子的意义,不在于20万元有多重,而在于它第一次把“平台未尽审核查验义务”从行业争议,打成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那时的处罚还是点状纠偏,目的是先把平台责任钉住;今天的35.97亿元,则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把责任做成了全行业都绕不过去的高压线。
再看安徽泾县的案例。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显示,2024年11月,当地监管部门发现,一家餐饮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同一线下门店,在饿了么平台开设多个线上经营主体开展外卖业务,最终罚没0.61万元。
金额不大,但定性非常明确,平台未尽审核义务,为违法经营提供便利,同样要担责。
这两年监管的方向其实一直很连贯。2025年,北京把“幽灵外卖”列入“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重点整治领域;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新规要求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显著标注“无堂食”,并要求平台将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
也就是说,今天这张巨额罚单,并不是突然落下,而是规则、整治、典型案例一路铺垫后的集中兑现。
35.97亿元当然足够刺眼,但这次真正改变行业预期的,不是数字本身,而是监管终于把一句话落了地。
外卖平台不能只负责接单、分单、抽佣,出了问题却把责任全推给商家。谁没有把门守住,谁让灰色链路跑了起来,谁就要为系统失守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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